为进一步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加强门卫管理力度,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卫处要加强门卫管理,落实门卫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进出学校车辆、人员的检查、登记工作。进一步加强校园治安巡逻,维护良好的校园治安环境。
二、我校师生出入校园应自觉接受检查,主动出示证件。骑行车辆人员出入校门须下车并接受检查。我校教职工机动车辆进校必须持《河南工院车辆通行证》,或持个人有效证件在门卫处登记许可后方可进入。我校教职工驾驶车辆入校,若搭乘校外人员应主动登记。
三、各院系要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教育引导学生晚上尽量减少到校外活动。3月19日起,晚上21:30后我校学生出校门须持有请假条或走读证。若学生临时需要外出,需学生电话联系班主任、辅导员或院系学生工作人员,经批准后持有效证件登记外出。
四、在校内的社会经营服务机构人员、后勤服务部门务工人员应及时办理临时务工人员工作证,出入校门须主动出示证件。校内社会经营服务机构车辆、送货送菜车辆应办理临时出入证,凭证出入。
五、来访、办事的校外人员和车辆进校,需电话联系约访的校内单位或人员,经确认后登记进校。接送学生车辆原则上不进校,确需进校的办理登记手续后进入,并限时离开。禁止贩卖小商品车辆、送外卖车辆进入学校,禁止社会闲杂人员、车辆进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