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孔明路校区南大门内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的潜供应商应通过招标办电子邮箱(2011008@hnpi.edu.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9月21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豫工院磋商采购-2020-19
项目名称:孔明路校区南大门内电子显示屏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98万
采购需求:室外电子显示屏(24.51平方米)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原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连续3个月纳税凭证和社保缴费凭证);
5.投标人具有良好售后服务体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一年免费质保一年免费上门服务承诺函;
6.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根据《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查询“近三年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查询结果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9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 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招标办电子邮箱(2011008@hnpi.edu.cn)
方式:请将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和填写完整的《投标人信息登记表》(附件1)发送至电子邮箱:2011008@hnpi.edu.cn。招标文件以该邮箱发送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9月21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招标办电子邮箱(2011008@hnpi.edu.cn)
五、开启
时间:2020年9月21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孔明路校区行政楼152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时的审验并不作为响应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响应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审委员会对响应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将被拒绝。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投标、开标方式,响应人需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报名、接受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响应文件电子版(PDF格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二次报价表(PDF格式,见附件2),开标期间请务必保持在线和联系畅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报名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冯老师
电话:0377-8366360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老师
电话:15637760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