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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市国土局10名工作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问责

2018年08月23日 08:44  点击:[]

2018年7月23日,由市国土局土地监察大队一中队队长吴启雄带队,工作人员房红铎、李罡、郭宁和四中队的工作人员张清闪、李恒、薛晓以及构林国土所工作人员郭英等8人到龙堰乡白落村,对群众反映该村党支部书记李子正非法占用、倒卖、破坏土地等问题进行调查。7月25日、8月2日,吴启雄带队,工作人员房红铎、李罡、郭宁参与,两次到该村通知证人了解情况。上述三个工作日中午,吴启雄等分别违规接受涉嫌土地违法问题的村党支部书记李子正宴请。为此,白落村共支出招待费963元。吴启雄在带队办案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让违法嫌疑人李子正通知该村知情人段国良、王全合、赵小红、陈书珍、卢合、张春丽、李康等人,到白落村委接受办案人员的询问。

吴启雄作为李子正案件的调查组负责人,违反有关规定,让被调查人通知知情人的做法已构成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吴启雄等8人在案件调查期间,违规接受当事人宴请,其行为已构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土地监察大队负责人廖辉及分管副局长刘振阳,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失职失责,对下属工作人员监管不到位,致使工作人员违规接受当事人宴请,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对此二人负领导责任,其行为已构成违反工作纪律问题。8月12日,吴启雄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李罡、郭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房红铎、郭宁、张清闪、李恒受到记过处分;薛晓在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根据相关规定,应加重处理,薛晓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与其之前受到的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影响期合并处理。(南阳市纪委监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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