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河南省鹤壁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针对所监督单位私车公养问题,追缴违规违纪资金7万余元;对7人进行立案调查,区分违纪情节,分别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警告、记过等党纪政务处分;对情节轻微、认错态度较好的13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同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3名县处级、2名科级干部进行问责。
2018年年初,鹤壁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后,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收到了监督单位多起利用公款给私家车加油的问题反映。
在监督单位无人自觉申报和主动退缴违纪款、单位自查也未发现私车公养问题的情况下,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成立调查组,8次到中石化、中石油鹤壁分公司取证,对比数据5万余条,制作调查表格20多种。
与此同时,调查组对20余人谈话询问29人次:“加油记录显示这个时间加了两次油,你在单位的加油登记怎么是一次?”“节假日期间车辆都封存了,怎么还显示给公车加油了?”“这张夹在报销单里的外地加油票怎么没有出差审批单?”……
经过3个月深入细致的工作,调查组探索利用大数据筛查的办法,借助数据比对、特殊时期锁定、表格汇总分析等,精准发现“节假日公车封存却以公车名义给私家车加油”“行政管理人员趁公车改革期间管理混乱私留公家加油卡自用”“司机当天人在本地却报销外地的加油票”“趁给公车加油捎带给私车加油”等“花式偷油”问题,涉及3个监督单位20人。在证据面前,违纪人员均承认了私车公养问题并如数退缴违纪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