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南阳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召开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高质量建设大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张文深讲话
3月26日,中国共产党南阳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召开,回顾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强调,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高质量建设大城市提供坚强保障。市委书记张文深讲话。
霍好胜、曾垂瑞、刘朝瑞、张生起、王毅、张富治、刘树华、孙昊哲、张明体、金浩、李永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总结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性成就,深刻阐释我们党实现自我革命的成功道路、有效制度,深刻回答管党治党必须“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的重大问题,对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十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围绕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主题,提出六个方面的具体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省纪委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以坚如磐石的初心使命、安不忘危的忧患意识、勇于斗争的奋进姿态,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动新时代南阳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会议指出,过去的一年,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推进党的建设高质量工作体系,全市上下学的氛围、干的氛围、严的氛围越来越浓,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要保持政治定力,进一步把准严的大势,落实严的要求,凝聚严的合力,把严落实到管党治党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坚决做到抓思想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
会议提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我市纪检监察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十次全会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南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高质量建设具有较强吸纳集聚能力和重要影响力的大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强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突出党的政治建设,坚定不移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政治监督,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决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过硬作风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严肃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全力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要锲而不舍深化作风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执行力创新力,实打实地推动基层减负,坚决杜绝形形色色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切实扎牢不能腐的笼子,不断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要着力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加强党委全面监督,强化纪委监委专责监督,推动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坚决维护制度权威,严格监督,严肃考核,严厉问责,切实增强纪律约束力和制度执行力。
会议指出,要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最根本职责,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切实把管党治党寓于实施领导全过程。各级党委既要加强对纪委监委的领导和监督,也要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当好坚强后盾。党委(党组)书记要增强第一责任人意识,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真正把责任压紧压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抓好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执纪铁军。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确保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王毅主持会议并代表市纪委常委会作了题为《完善监督体系提高治理效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的工作报告,对全市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了系统总结和全面部署。
会上,市纪委委员对市委委员、候补委员进行了民主评议。
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市厅级领导干部出席会议。
六届市纪委委员;各县市区党委书记、各功能区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人民团体和大中专院校主要负责同志;不是市纪委委员的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市委巡察办主任、巡察组组长;不是市纪委委员的县市区纪委书记;市直纪工委书记、各功能区纪工委负责同志;大中专院校和部分单位纪委书记;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内设机构中层副职以上干部;特邀监督员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