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城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韩长春,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齐全喜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问题。2015年12月至2016年8月,项城市司法局律师管理股股长兼司机崔洪光因先后违规更换公务用车真皮座椅,培训、出差期间多报补助,参与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等问题,共多报销违纪资金17388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7年12月,该局党组书记、局长韩长春因没有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职责,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1月,该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齐全喜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被诫勉谈话。
2.扶沟县吕潭乡原党委书记毛钢军、原纪委书记师纲领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问题。2015年2月,经时任吕潭乡党委书记毛钢军安排,乡党政办公室主任吉凤阳经手造册,向12名乡党政班子成员和吉凤阳每人发放春节福利13000元。毛钢军作为时任乡党委书记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师纲领作为时任纪委书记履行监督责任不力。2018年5月,毛钢军、师纲领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西华县农机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问题。2018年2月,西华县“两会”召开期间,西华县农机监理站原站长张建民在西华县温哥华大酒店为其儿子举办婚礼时,借机敛财,违规收受礼金50000元。2018年3月,张建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西华县农机局党组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要求写出检查。(周口市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