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开封市纪委监察委对开封农业机械化学校原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张发银(副处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发银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从事营利性活动。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情节严重,分别涉嫌行贿犯罪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开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和监察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发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开封市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