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20)14号)《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充分便利就业创业补贴政策享受的通知》(豫人社〔2019)93号)等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22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与范围
毕业学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我校2023届困难毕业生,可自愿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毕业生持有2021一202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四)来自脱贫残疾人家庭和监测对象残疾人家庭,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监测对象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五)经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六)经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待遇的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困难类别的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申报,已享受过此项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二、补贴原则和标准
(一)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用于困难毕业生在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助。
(二)发放原则
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所需资金由学籍注册学校所在省辖市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省财政分配下达年度就业补助资金时予以专项核拨。
三、申领发放程序及时间安排
2023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预计2022年10月底前发放到位。补贴由困难毕业生提出申请,学校初审,南阳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应职能部门审核汇总,学校公示后报同级财政部门核拨。
(一)个人申报(7月25日至8月15日)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就业”或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jyweb),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进入“就业补助资金——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由于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人社部门无法有效核实被退回的申请,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要求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否则视同放弃。
(二)系统审核及学校初审(7月26日至8月31日)
为精简相关证明材料和优化申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相关部门实行部门间信息共享,分类校验。省教育、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分别利用相应的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数据库、社会救助管理系统、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残疾人信息库进行比对校验审核。学校会明确专人负责于7月26日起通过申报系统进行初审,重点核查困难毕业生个人信息、困难资格及家庭关系等情况。审核不通过的,学校须注明未通过审核原因并反馈毕业生本人。对通过系统校验比对的不再提供相关纸质困难资质证明,只需提供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
(三)人工审核(7月26日至8月31日)
人工审核适用于申报过程中系统审核未通过,但认为自已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毕业生需要注册并登录信息系统完成基本信息校验、填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携带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学校进行人工审核。学校会及时组织人工审核校验,对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在系统里标注并在申请表上加盖学校公章,集中统一提交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汇总复核并公示(9月1日至9月30日)
南阳市人社部门对学校初审系统审核、人工审核通过的拟资助人员信息进行汇总复核,并向学校反馈最终复核结果,由学校在信息系统中导出最终复核通过人员名单并在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拨付资金
10月底前,各地人社、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四、材料提交
1.系统校验审核通过的,只需提供纸质《河南省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系统审核用)和相应家庭关系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申请表》由所在学院在学校初审意见栏加盖本学院公章。
2.人工审核的,需提供纸质《河南省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人工审核用)、系统已上传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家庭关系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申请表》由所在学院在学校初审意见栏加盖本学院公章。
3.各学院对审核通过的人员形成汇总表(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后与学生申请材料(一式2份分开排放,系统审核和人工审核分开,与汇总表顺序一致)一并报送至招生就业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hngyjiuye@126.com,报送截止时间:8月29日17:00前。
截止日前未交纸质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
五、相关要求
(一)通知到位。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及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等多种方式告知毕业生申请事宜,并向学生做好补贴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确保学生知晓政策,并提醒学生认真阅读省级文件原文、申请操作说明、政策解读等,帮助其顺利申请,确保符合条件的2022年毕业生都能够及时享受到补贴待遇。
(二)严格审核。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申报流程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在材料收取报送过程中要严格审查学生个人信息、困难资格及家庭关系等情况,及时准确地报送相关材料和数据。
(三)诚信、准确申报。申请人必须是我校2023届毕业生。各申请人应认真如实填报上传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申请不能通过、补贴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申请人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应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联系人:张老师 范老师
联系电话:0377-63270276
附件:1.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操作手册
2.2023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
3.各地市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负责机构联系方式
招生就业处
2022年7月6日